来源:南国早报
第三期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支教教师系列报道(966)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晓梅)3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奖励广西2006年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财政部决定一次性下达广西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100万元。这些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广西范围内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据悉,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下,全区已有33所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2005年3月到2007年1月底,实际为39375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05亿元。这一举措,为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这笔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将全部用于资助广西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各地将于次年6月底前将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上报财政部。 编辑: 黄皓 作者: 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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