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032)
今年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另外,还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昨天(19日),教育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据了解,该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实施。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大部分。其中今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另外,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记者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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