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所部属师范大学计划在广西招收254名免费师范生

第三期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037)

南宁5月24日讯(通讯员宋潇潇 记者黄慧敏) 高考填报志愿前夕,有志于教育事业的考生们迎来了免费师范生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天,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了解到,今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计划在广西招收254名免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在广西招收免费师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40人、30人、18人、31人、72人和63人。广西招生考试院表示,广西将坚决执行《办法》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广西免费师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办法》指出,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办法》还对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非师范专业学生打开了大门。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免费师范生须签订协议 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办法》要求,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度

《办法》要求部属师范大学要抓住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良好机遇,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特别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精心制订教育培养方案。要安排名师给免费师范生授课,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度。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加强师范生师德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师范生在校期间到中小学实习半年的制度。要通过培养教育,使学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牢固的根基。

 
编辑: 杨东 作者: 宋潇潇 黄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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