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100)
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斯佳)从今年7月起,自治区民政厅将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救助。8月1日,手术申报方案出台,申请救助的贫困残疾儿童可以开始报名。
经医学专家审定,“救助行动”的手术康复类型划分为五官科、先心病、外科3大类共19个病种,包括耳廓畸形、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白斑、眼睑下垂、眼部肿瘤、疝气、隐睾、肛瘘、肛门闭锁、尿道下裂、幽门梗阻、巨结肠、血管瘤、手足畸形、足内外翻、脊柱侧弯、疤痕挛缩以及各类先天性心脏病。资助经费包含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输血费、材料费、处置费等。
在手术定点医院的确定上,原则上每个市确定一家定点医院。由市民政局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在市区内选择具备手术医疗条件和临床经验比较丰富的三级以上医院,报民政厅“救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民政厅“救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厅审核后公布。
申请手术救助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经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定点医院的专家进行筛查,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由其监护人自愿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残疾儿童户籍、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关贫困家庭的证明材料,经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张榜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复核,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再次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上报市级民政部门申请实施手术康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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