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0年春季起实施大学生实习“结对”支教

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987)

区财政专项解决支教学生生活补贴和交通费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2010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实习支教方案已经确定,从2010年春季起,采取新的“结对”支教模式。据悉,该模式在区内8所高校、2所中等师范学校以及区外7所高校的师范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专业的高年级大学生中实施。

  按照区外高校与自治区基层地区对口支援与协作的方式,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7所区外高校选派学生到阿克苏、巴州等地区实习支教,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区内高校选派学生到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区实习支教。

  根据自治区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需要,大学生实习支教的重点是农村学前“双语”教育和小学各学科“双语”教学,同时兼顾中学“双语”教学工作。所选派的专业和支教人数由各有关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对口高校充分协商,根据自治区总体部署及各地推进“双语”教学工作需要,结合基层受援学校的师资需求、食宿及安全条件等综合确定。自治区财政专项解决实习支教学生的生活补贴、从学校所在地到实习支教地区的往返交通费,并为支教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介绍,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师资需求和实习支教总体情况,逐步扩大实习支教规模,协调兄弟省市高校选派优秀学生到新疆需要的地区实习支教。

  《中国教育报》2009年10月2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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