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为驻点支教立规

支教教师系列报道(2185)

    合肥日报讯 近日,长丰县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城及超编学校对农村薄弱中小学支教工作的通知》,对新学年的支教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通知要求,有支教任务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县局文件精神,落实好支教工作;学校要多做教师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适应新形势,适应新要求,积极参加支教。

    据了解,长丰县教师支教方式有驻点支教和在岗兼职支教两种。驻点支教期限为一年;从2010年开始,试行在岗教师兼职支教,全年累计支教360学时。学校选派的支教教师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度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兼职支教教师还应为学校的教学业务骨干。 (北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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