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龙子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1年龙子湖区教育局修订完善了《龙子湖区教师支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经历作为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为支教教师设立了每月100元农村教师岗位津贴,与农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为加强对支教工作的管理,龙子湖区教育局成立了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展不定期的支教工作检查活动,检查组对各受援学校进行支教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受援学校管理情况等支教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的真实性,不走过场,每次检查都不提前发通知、不打招呼,检查时不允许安排人员陪同。检查组成员深入课堂和办公室,直接与学生和老师们对话。通过听课、查阅教案和听课记录及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等,了解到最真实的支教及学校管理现状。每学期和学年末,学校及区教育局对支教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教教师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1月4日,检查组再次前往长淮卫镇工农中心小学所辖各受援学校对支教工作进行随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长淮卫镇工农中心小学及各受援学校对支教工作的管理规范有序。他们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在将支教教师视为本校教师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同时,不忘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积极创造条件为支教教师提供休息室及午餐用具。绝大部分支教教师十分珍惜这难得的农村工作经历,服从学校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杨静 特约通讯员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