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联合下发2012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西部计划的第十个年头,第十批西部计划志愿者即将奔赴祖国西部服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更好地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新贡献。团中央积极与财政部协商,在保持西部计划实施规模17000人左右不变的情况下,将志愿者基础生活补贴调至每月1000元,同时继续享受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保费标准提高为350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 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推动西部计划养老保险工作。
同时,与相关部委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强调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实施范围中包括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