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列报道(2853)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2〕73号)精神,2012年我区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统一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数量、方式
2012年自治区共招募19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600名)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375名,支农910名(农林牧渔技术服务266名,农业信息科技特派员107名,城乡养老、医保和民生服务协理员537名),支医188名(医疗卫生服务141名,计划生育服务47名),扶贫427名(扶贫开发138名,助残扶残79名,税务社保费征缴实习生132名,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78名)。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招募仍按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
2012年区内外宁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募重点是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毕业生,对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适当予以照顾。鼓励农、林、牧、渔等专业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支农、扶贫服务项目。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在27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采用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通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8:00-7月8日24: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内调剂。报名时,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对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现象,应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必须于考试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残疾证;贫困家庭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县(区)就业局提供),以便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2日-7月15日,登陆报名网站在线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7月3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市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3、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各市下达毕业生录用批复。
(四)岗前培训
8月中旬,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六、有关问题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基本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女性毕业生服务期间生育的,停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照服务协议中“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在岗服务的”规定,劝其退出服务工作。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多头重复参加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除退回多领的生活补助(含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须本人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活补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5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网上资格初审信息咨询电话: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1)6080528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2)2012915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3)2028531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4)2076752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5)7063920
附件:
1.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分配表
2.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落实汇总表
3.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
4.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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