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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929)
大庆网讯(记者 杨洋)今年,我市将选派130名教师支援农村教育。
按照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参评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要有在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目的是支持农村教育,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今年,我市将选派130名教师,到边远农村中小校支教,从9月1日开始,到2010年暑假结束。
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城镇在职教师,支教期间原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不变,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在支教学校的出差补助、交通费补贴,按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由派出学校支付。
支教期间工资在本人职务标准内上浮一档,支教期满后上浮工资取消,在农村支教满6年的,可将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到农村支教的新聘中小学教师取消见习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
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支教人员当年晋升教师职务和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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