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教教师系列报道(1958)
据介绍,该活动自8月中旬开展以来,近300名女大学生报名角逐计划招收的100个名额。不过,在胜出的100名学生中,昨日最终成行的只有56人。(2009年9月26日《广州日报》)
对此,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指出,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有很多人找到了工作;二是许多城里孩子对到农村生活感到不太适应;三是因为工资太低。
笔者以为,在这三个方面原因之中,收入低可能是最主要原因。否则,怎么会有大学生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一说呢?
实际上,这个加分在女大学生支教之前就有过,那么为什么还出现这样的状况。这样优惠条件为什么还是不那么诱惑人?两年的服务时间不太长,可就是有人不愿意去,甚至可以说不要工作也不愿意去。个中原因分析之,可能是加分的优惠,不能令女大学生满意。道理很简单。到农村支教两年,回到城里还要参加考试。如果加分也提高不了多少竞争优势,也就是说考不上公务员,那么两年支教又能说明什么?在两年当中,如果集中精力复习文化课或者增添一些新的知识,积蓄能量,那么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把握性不更大一些?再则说了,为什么要用参加公务员考试加分来激发女大学生支教,参加其它职业考试难道就比公务员低一等?这不是明摆着,公务员比其它工作要高一等吗?以笔者的理解,用中国的一句成语解释,这叫“欲速则不达”,鼓励女大学生参加支教,应当在待遇和工作环境上给予更优厚的条件,而不应当是用可享公务员加分作为先决条件。
如果按照广东省相关负责人的话说,女大学生支教的工资适当提高或者增补,让女大学生尽快适应农村生活,那么100个女大学生支教名额,不会只有56人成行,可以说会满员和超员。与其在家等待就业,不如到社会实践当中磨练自己、锻炼自己,增加社会实践经验。
因此,女大学生支教服务期满,不仅仅局限于可享公务员加分,而是参加其它职业的考试中也应该享受加分的优惠,这样的优惠可能更大一些,更有“诱惑力”。公平、公正,才是我们每个人所遵循的原则。
|